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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川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调查研究
时间:2013-07-16       

  6月18日,市、区编办负责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人员和汀祖镇党委一行6人到武穴市梅川镇考察学习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梅川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自2012年11月梅川镇被确定为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以来,武穴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牢牢把握试点契机,着重抓规划引领,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做到了全局谋划,科学定位,彰显特色;着重抓政策扶持,坚持“先行先试、节约集约、扶优扶强”原则,强化政策、要素、人才保障,全力加快小城市培育进展;着重抓配套服务,有力推进了强镇扩权试点的平稳较快发展。目前三定工作已基本到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组建完成,首批下放权限已经下放。 

  1、落实三定方案。2013年武穴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梅川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发[2013]3号),内设机构由过去的3个增至6个,明确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副科级。镇机关行政编制新增10个(在武穴市乡镇行政编制总额内调剂)。镇领导职数9名:党委书记1名(高配为副县级);党委副书记3名,1名兼任镇长,1名兼任纪委书记,1名兼任综治办主任;副镇长或其他党委委员5名。4个副科级直属机构,新增事业编制19名。4个派出机构。 

  武穴市政府以《关于梅川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武政发[2013]1号文件)明确下放管理权限103项,涉及21个部门,。 

  2、落实批复进展。召开一个动员会,即2013年1月14日,武穴市召开梅川镇开展试点动员会,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第一副组长、市级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委办、政府办、纪委、组织部、编办、农办、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法制办等部门和梅川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领导小组。制发两个文件。即《实施意见》和《执法主体公告》。把握三个节点。2012年11月-2013年1月14日为动员阶段,2013年1月15日-5月31日为实施阶段,6月1日- 9月1日 为运行阶段。建立四项制度。即专班负责制、情况反馈制、联席会议制和领导督办制。 

  为了推进试点工作,武穴市政府于3月19日在梅川镇召开推进会,市直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专门研究了梅川镇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梅川镇经济社会发展措施,现场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兑现36项承诺。梅川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其经验可归纳为:一是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二是行动迅速,该镇“三定”已到位;三是实现真正放权,21个部门103项权限已经下放到位;四是建立了相关制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五是成效显著,受到省编办充分肯定。 

  二、汀祖镇试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省编办为及时了解各地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持续推进试点工作,要求各地每两月上报一次试点的工作机制建设完成情况、方案批复转发情况、方案落实情况、下一阶段主要工作安排及推进时间、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及建议。我们已经向省编办报送两次进展情况,目前工作机构建设完成良好,其试点镇规划的制定、实施情况和基础设施建设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试点镇便民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开展状况良好。目前进展比较缓慢的主要是:1、试点方案经省编办批复后,鄂城区至今没有采取任何推进的举措。2、鄂城区尚未启动“三定”方案报批程序,导致领导班子配备调整和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难以落实。2、涉及放权事项的授权单位和承接部门沟通不畅,32项放权至今没有完全到位。 

  有鉴如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迅速成立由市、区、乡镇三级主要领导组成的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此项工作应由鄂城区委办负责。 

  2、根据省编办批复的汀祖镇试点方案,迅速落实汀祖镇“三定”方案。此项工作应由鄂城区编办负责。 

  3、依照试点方案批复的下放 32项审批管理权限,应逐项落实到位。此项工作应由鄂城区政府办负责。 

  梅川镇人口、建成区是汀祖镇的2倍,而财政收入是汀祖的接近三分之一。梅川能够快速推进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效果,作为鄂州市唯一一家试点单位,汀祖镇没有理由没有动静。请求市委、市政府予以重视,组织市、区、汀祖镇相关人员召开专班会议,就下阶段的主要工作安排和推进时间进行总体安排和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速推进试点进程,推动汀祖转型跨越发展。(鄂州市编办 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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