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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契机 继续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
时间:2013-07-16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推动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四化”同步发展。我市特色四位一体的新型城镇化模式是:以产业发展为支援,以全域规划为引领,以改善民主为目标,以生态文明为标准,以综合改革为动力,加快沿江滨湖新区开放开发,着力构建以主城区为龙头,若干新区为支撑,特色镇为链接,新社区为基础的“四位一体”新型城镇体系。结合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实际,个人认为: 

  一、深化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把加强基层公共服务放到更为突出的位置。 

  乡镇政府直接面向广大农民群众,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公共服务是其本质要求,是其职能的核心。要继续转变乡镇政府抓经济的方式,把为企业、农民和各种经济组织服务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推动农村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开展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合作改革,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要紧密围绕改善农村民生问题着力搞好公共服务,加强农村用水、管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不同类型的乡镇还应突出不同的重点。以农业为主的乡镇应围绕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把服务重点放在创新农村生产经营体制和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上,具备较好工贸业基础的乡镇应按照城镇化发展要求,把服务重点放在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和强化公共服务上。 

  二、切实解决好权责一致问题,不断健全和完善乡镇政府功能。 

  长期以来,责大权小、权责不对称是困扰乡镇政府的一个突出问题,这既影响乡镇政府有效履行职责,也妨碍乡镇经济社会事务的顺利开展。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必须解决好这一问题。要把宪法、法律赋予乡镇作为一级政权组织的各项权力真正落到实处,增强乡镇政府统筹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理顺区乡财权、事权关系,适当扩大乡镇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逐步实现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上级政府部门在给乡镇下达工作任务时,需考虑匹配相应的财力,授予相应事权,做到财力与事权相适应,权力与责任相对称。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继续减少“条条”管理,通过法定程序将相应的事权赋予乡镇,由乡镇政府自行处理本区域内的经济社会事务。  

  目前我市的汀祖镇作为经济发达镇在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阻力,需打破目前这种难以突破的局面,还乡镇一定的权力,进一步增强其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三、努力打造乡镇综合服务平台,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面对面服务。 

  目前我市建立起集政务公开、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等于一体的综合性行政服务平台,变过去的“人在路上跑”为现在的“事在网上转”。这一举措为开展便捷有效的管理服务提供了组织保障。要在现有乡镇综合服务平台基础上,切实把满足农民群众需求、方便农民群众办事作为衡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首要标准,进一步整合有关服务机构,打造涵盖各项事务更为综合的服务平台,不断改进和深化“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便民服务办法,简化工作流程,改善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渠道,做到更加便民、利民、惠民。 

  四、创新乡镇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乡镇工作具有很强的季节性、替代性、综合性特点,综合设置机构,统筹调配人员,一人多岗、一岗多能,既有责任分工、又可形成合力,才比较符合乡镇管理的实际。改变养人办事的传统做法,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设置公益岗位等措施,做到养事不养人,始终保持乡镇工作人员的精干高效。推进乡镇人事制度改革,在政策导向上向基层倾斜,逐步完善乡镇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制度,真正使一些优秀人才愿意到乡镇工作,并且能够留得住,干得好。(鄂州市编办 胡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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