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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力为民间投资清障搭台
时间:2017-12-21       

我市持续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8235”模式,以服务为本,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亲商安商环境,优化民间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缩短行政审批周期,靶向解决实际困难,促进民间投资“落地生根”。 

   一、“八张清单”管权力 

由最早的1张“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扩展到“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收费目录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8张清单,为政府部门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持续调整和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目前市级保留事项为219项。二是全省市州第一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级保留行政权力事项2100项、责任事项3847项。三是大力精简中介服务和前置审批事项,市级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8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34项,有力推进审批提速增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四是清理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对涉及行政审批项目的24项行政性收费全部取消。五是组织实施企业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51项,实现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 

同时,结合“八张清单”的清理,对政府权力进行“大瘦身”。2013年以来,全市先后10批次砍掉与民间投资息息相关的审批事项近100项和中介服务60多项,精简行政审批事项36%、权力事项33%,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精简56%、减少65%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每年为企业减负3个多亿。此外,按照面向基层、办事便利原则,将与民间投资直接相关的行政权力下放新区,做到能放尽放,能简尽简,仅葛店开发区就承接市级职权986项,有效促进“区内事区内办结”。 

二、“两个平台”优服务 

大力推行“马上就办”,通过建设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两个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网上网下一体化”模式,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建设实体服务中心平台。全市所有区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新区均成立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都建立便民服务大厅,实现企业和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推进建设用地审批、立项审批、项目报建三条审批主线,再造审批流程,同步进行并联审批。审批事项办理环节和申报材料减少1/3以上,供地审批程序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简化土地抵押登记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为4个工作日。并联审批后,项目建设类审批时限由原来372个工作日缩短为62个工作日,提速了78%;市场准入类审批时限由原来的56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提速了88%。 

二是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平台。目前,已建成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平台,市区两级200余项行政审批和500多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网上运行,70%以上事项可网上一站式办理。全市网上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上下协同”的体系基本建成,变“企业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企业注册登记办结时限缩短至1-3个工作日,其中当日办结率达69%。 

结合“两个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审批机制创新。一是在全省率先推行工商登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及电子营业执照制度,改革后审批效率大幅提升。仅2016年,全市新注册市场主体14566户,同比增长37.97%,平均每个工作日58户,增幅居全省前列;其中科技型企业数新增68家,同比增长2.3倍,创新创业活力显著提升。二是推行投资项目“四个一”审批模式。在葛店开发区推行“一表审批、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一章审批”的运行模式,对审批事项分为“控制类”和“慎审类”,采取不同容缺度,实行先批后审,用一枚印章替代原136枚审批公章,2016年,窗口办件5.2万件,整体行政效能提升近3倍。 

三、“三项改革”抓监管 

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市区政府市场监管责任,着力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和“互联网+监管”改革等措施,切实增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效。 

一是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在商务、城管、文化市场等领域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全市八大新区全部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委托或授权执法,综合行使部分市区级部门执法权,基本实现权责统一,避免多层执法、重复执法、防止执法扰民。 

二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目前,全市44家部门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其中39家公布抽查事项清单,共涉及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管等领域185个事项,覆盖95%的市场监管领域。 

三是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通过电子监督、视频监控和服务评价等手段,对网上行政审批全过程及网上评议、投诉举报、咨询回复等网上办事服务实行全程电子效能监察。利用全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整合各部门信用信息资源,实现市场主体基本信用信息实施更新、同步公示,制定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涉审中介服务全部实行统一网上竞价采购,审批和监管部门对中介事项的办理期限、服务收费进行行政监管。 

四、“五项督查”促落实 

一是建立效能考评机制。将各级各部门“放管服”改革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内容涉及依清单行权、减权放权、事中事后监管、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中介服务事项管理、网上审批等。 

二是建立人大监督机制。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改革情况、回复人大代表询问及开展专项监督调研等形式,以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作为评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标准,促进深化改革。 

三是建立政府自查机制。制定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督查通报和回访制度,开展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一月一督查”,定期通报结果。 

四是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通过便民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评价机制等,及时处理企业和群众对政府的效能申诉。 

五是开展第三方评估。委托专业机构对“放管服”工作进行专项调查和评估,将企业、公众满意度作为主要评估指标之一,促进部门改进服务。 

                                                               (改革科  杜泽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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