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已注销,现予公告:
1、单位名称:鄂州市白蚁防治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吴质
注销理由:市编办(2015)年69号文“关于市房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规范和分类有关事项的批复”,将“市房屋安全鉴定所”与“市白蚁防治研究所”整合,组建“市房屋安全鉴定与白蚁防治所”。
设立时间:2003-03-18 00:00:00.0
注销时间:2017-03-29 16:06:53.0
电话:0711-3388945 传真:0711-3388945 电子邮件:ezjgbz@163.com 鄂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 免责声明 | 鄂ICP备13015264号 Copyright ? 2013-2013 www.qdszz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