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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制度建设 严控机构编制
时间:2013-07-16       

  随着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学习好十八大精神是每个党员干部的首要任务,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并且第一次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到了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视,作为机构编制工作者,就学习胡锦涛书记的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谈一点个人的心得体会。

  机构编制工作是今后一段时期内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如何抓好抓实这项工作,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是我们共同关注和探讨的一个问题,目前机构编制管理还很薄弱,我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编制观念不强。部分领导认为编制就是设置障碍,可有可无,不接受纪律约束。人员调配、录用是人社部门的事情,与编制部门无关,忽视了机构编制约束力。

  二是抓机构编制工作力度不大。有些部门随意要求增加编制、成立机构,超编进人、逆向调动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而机构编制的管理部门感觉束手无策。。

  三是纪检、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配合机制不强。存在越级越权办事,不按规定、不按程序、互相扯皮、互相掣肘等现象,遇上有权的事抢,无权的事就推,使编制的作用得不到有效的发挥。

  四是机构编制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大。造成广大干部职工的编制观念普遍淡薄,认为只要自己的工资和待遇不受影响,有编无编无所谓。个别职工认为机构编制那是单位的事,是领导考虑的事,自己用不着操心。

  五是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不健全,不统一。虽然中央及地方都出台了不少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条例》、《办法》,并就具体工作下发了相关文件,但是还是存在自上而下的制度不统一,执行口径不一致、不具体。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通过对胡总书记讲话精神的学习,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认真贯彻好讲话精神,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切实严管机构、严控编制,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要狠抓制度建设。把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到法律建设体系,形成法、形成制度。建立各级干部编制政策学习、机构编制规范管理、机构编制定期督查考核等制度,健全部门配合协作联动机制。各级部门、各级领导要严格按照制度,自觉遵守,自觉维护,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正规化。

  二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大机构编制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不管是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下发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中纪发〔2009〕15号)文件要求,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在机构编制违纪行为中负有责任的共产党员,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党纪责任。同时要严禁上级业务部门对下级业务部门的机构设置条条干预,严禁随意增设机构,乱增编制。部门“一把手”对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纪律负有主要责任,要带头落实中央编办“五不准”要求,即“不准超编进人、不准擅自设立机构和提高内设机构的级别、不准违反领导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不准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不准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杜绝各类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要加大机构编制工作的宣传力度。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编制就是财政”观念,要把编制作为红线,任何人都不能跨越这条红线,从中央到地方都要认识到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加深对编制工作的理解,各级政府要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到科学配置党的执政资源,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巩固国家政权的高度来抓。

  四要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把敢碰硬、敢坚持原则、敢维护编制纪律、真抓实干的人选调到机构编制部门,同时加大对机构编制部门的经费支持,充分保障机构编制工作的正常运行,使机构编制部门的龙头作用更好的发挥出来。

  五要切实制定措施,严控编制。首先要牢固树立“编制就是预算”理念,逐步实现财政预算以编制为依据,不再以实有人员作为财政预算的依据。其次要合理设置机构,科学配置资源。需要一个部门承担的职能只允许一个部门承担,绝不交叉、重复设置。三要严格落实进人控编审核制度。必须坚持任何形式进人都要审批的原则。坚持“空编单位按需进人、满编单位先出后进、超编单位只出不进”的原则,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和结构比倒,坚决防止混编混岗和人员逆向流动。四要出台相关文件和制度,对超编人员在待遇上与在编人员有所区别,在财政预算上有所差异。比如在退休金发放、住房基金、职称晋升、工人晋级等方面有所区别和限制,对机关超编的公务员不予登记,对事业单位超编的人员不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这样一来,干部职工既不愿超编,也不敢超编,有效的遏制了超编进人,真正的提升了编制的权威性。五要实现信息共享,起到龙头作用。各级部门要按照编制实名制采集的人员信息,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部门联手协同管理的工作机制。

  总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应当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在做好当前各项管理工作的同时,不断研究机构编制管理的新政策、新措施,探索建立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制度,为实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动态化、长期化的轨道,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繁荣发展服务而努力奋斗。(鄂州市编办   朱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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